就诊须知
日期: 2022-11-01 阅读: 0
日期: 2022-11-01 阅读: 0
广大居民朋友:
为认真落实国家、省、市疫情防控工作措施,保障广大居民人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,方便大家就诊,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,现对我院防控政策进行部分调整,特此通告:
一、进入院区:所有人均需测量体温,查验健康码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和当日核酸采样记录,并逐人查验行程卡上“7天内到达或途径地”,并询问否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、腹泻等疑似症状,对发现的近期有市外旅居史人员及疑似症状人员,逐人进行信息登记;对没有或未携带智能手机人员,需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核查;对急危重症患者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应急通道先入院治疗,相关科室安排人员适时对急危重症患者及陪人行程卡进行查验、拍照、登记。
二、门诊就诊:挂号进入诊室后需填写就诊承诺书,并配合医生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,后进行相关诊疗。
三、住院:门诊诊治后符合入院条件,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当日核酸采样记录,进入病区办理入院。目前住院病区执行严格封控管理,患者及陪护人员24小时封闭于病区内,不得擅自离开病区,住院期间禁止探视及多人陪护。
科学防控,人人有责。因疫情防控政策给大家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!
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
2022年10月31日